約翰藍儂紐約遭槍殺 兇手42年後坦言「想紅才痛下毐手」

英國著名搖滾歌手約翰藍儂(John Lennon)1980年在紐約市公寓外遭槍殺,兇手查普曼(Mark David Chapman)在最近一次假釋委員會坦言下毐手是不對的,稱自己「心中有惡」。
查普曼告訴假釋委員會(parole board),他知道殺死心愛的前披頭四樂手是錯誤的,他所做的一切只為了出名。
美聯社報導,假釋委員會第12次拒絕對查普曼假釋,州府官員在依信息自由法要求而公布的說帖中提到,查普曼說他殺死藍儂的決定是「我對所有事情的重大回答, 我不再是無名小卒了。」
查普曼在假釋委員會面前仍振振有詞,他說,「我不責怪任何事、任何人把我帶到那裡……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我知道那是邪惡、錯誤的,但我非常想出名,我願意為此付出一切並且奪走一條人命。」
查普曼1980年12月8日晚上殺死藍儂,當時藍儂和妻子小野洋子(Yoko Ono)正返回紐約上西城公寓;當天稍早,藍儂在他剛發行的專輯Double Fantasy上為查普曼簽名。
67歲的查普曼告訴假釋委員會,「我想成為名人,這在我心中是邪惡的,沒有什麼能阻止這一點。」
查普曼目前在紐約哈德遜河谷的格林黑文懲教所(Green Haven Correctional Facility)服刑20年至無期徒刑,多年來,他在假釋聽證會上一再表示悔恨。
假釋委員會否決查普曼獲釋,下一次假釋委員會出庭時間訂於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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