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幾乎完全禁止墮胎」 參議會通過法案

在針對墮胎禁令是否應該允許強姦和亂倫例外爭論了一星期之後,印第安納州參議會30日以微弱優勢,通過了幾乎完全禁止墮胎法案,並將全案提交眾議會表決。
該法案從受精卵植入子宮時起,禁止墮胎,只有在強姦和亂倫情況下允許例外;但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尋求墮胎者都必須簽署一份經過公證的宣誓書,證明遭受襲擊。
這場罕見於周六舉行的特別會議歷經了大約三小時辯論後,共和黨控制的參議會以26票對20票通過該墮胎禁令,勉強符合最少26票規定,將法案提交同樣由共和黨人控制的眾議會。
聯邦最高法院6月推翻確立全國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先例以來,印第安納州是首批辯論更嚴格墮胎法的共和黨控制州之一。但印州參議會28日討論墮胎禁令修正案是否應允許強姦和亂倫為例外情況時,共和黨出現分裂看法。30日有十位共和黨州參議員投票反對此立法,有人反對允許強姦和亂倫例外,但也有少數人支持女性墮胎權。
其中,共和黨州參議員貝克爾(Vaneta Becker)表示,該法案設定的嚴格限制,干擾了女性醫療選擇、生活和自由意志。她說:「我們應保護女性的生命和自由意志。參議會法案摧毀了這兩者,我為我們這樣做感到羞恥。」她並指出,參議會50名成員中,只有8位女性。
貝克爾警告:「我們正在考慮用盲目方式來決定醫療決定,卻不知道我們正在創造令人意想不到的驚人後果。參議會只是在製造混亂。」
撰寫墮胎法案的共和黨州參議員格里克(Sue Glick)在辯論中表示,她不希望參議會批准的法案成為立法機構通過的最終版本。她稱參議會法案是在「表達我們認為印第安納州現在所處的位置」。法案通過後,格里克聲明表示,該法案的通過「為保護我們州未出生兒童生命方面,向前邁出一大步」。
七月份一項全國性民意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國人認為,他們的州應該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墮胎,包括婦女生命受威脅或懷孕是強姦或亂倫的結果。據美聯社-NORC公共事務研究中心民意調查,很少有人認為墮胎應該永遠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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