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死囚伏法前倒數3小時 最高法院擋下行刑

德州37歲死刑犯拉米瑞茲(John Henry Ramirez)原訂8日晚間伏法,但死刑執行前倒數三小時卻被最高法院擋下,理由是違反宗教信仰自由。拉米瑞茲曾向典獄機關要求,接受注射死刑時要有牧師陪伴並按著他的身體幫忙禱告,要求遭拒後則透過律師向聯邦法院提告。
神職人員等宗教人士是否獲准在死刑犯處決過程中扮演角色,拉米瑞茲案引發輿論關注。
根據檢方調查,拉米瑞茲2004年7月間在基督聖體市(Corpus Christi)持刀將46歲便利商店員工卡斯特洛刺死(Pablo Castro),事發後潛逃至墨西哥,但三年半後遭到逮捕。與拉米瑞茲一同行搶便利商店的兩名女性共犯,也遭到其他罪名定罪。
法院紀錄顯示,拉米瑞茲在卡斯特洛身上刺了29刀,從便利商店搶得1.25元零錢。
拉米瑞茲透過辯護律師克瑞茲爾(Seth Kretzer)向法院主張,禁止拉米瑞茲牧師在行刑時幫忙禱告,明顯觸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自由。不過,在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前,拉米瑞茲的要求一直被下級法院駁回。
美聯社報導,克瑞茲爾向法院指出,禁止牧師在死囚最需要協助的時候出現,顯然妨礙宗教信仰自由,因為死囚受刑時是「從這輩子進入下輩子的過渡時刻」。
負責起訴拉米瑞茲的首席檢察官蘇爾卡(Mark Skurka)則向法院指出,當卡斯特洛被刺死時,則沒有神職人員在場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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