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輸版權官司 沒告贏開發「虛擬iPhone」的資安業者

生產iPhone智慧手機的蘋果公司(Apple)周二(29日)出乎意料輸掉一場版權官司。
蘋果去年控告Corellium公司,未經允許即複製其作業系統、圖形使用者介面和裝置的其他屬性,以協助找出iPhone作業系統程式漏洞作為掩護,將資訊「在公開市場賣給最高競價者」。
佛州地方法院法官Rodney Smith周二裁決,Corellium的行為屬於版權法例外情況,「為iOS創造一個新的虛擬平台,並增添蘋果iOS裝置沒有的功能」。Corellium虛擬產品用於桌上電腦,不能打電話、發送文字訊息、取用iTunes或其他iPhone能做的事,被認定為旨在協助iPhone用戶改善安全性的研究工具,該公司並未另行創造出一個競爭產品。
蘋果有自己的「懸賞方案」,提供獎勵給找出其程式漏洞的「白帽駭客」,但堅稱Corellium行徑超過合法範圍。
Corellium則表示,客戶是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和資安研究人員,指控蘋果試圖控制安全研究,限制大眾了解其弱點。法院文件顯示,蘋果2018年曾想併購Corellium,但雙方沒談攏價格。蘋果隔年提告。
法官Smith說:「紀錄裡有證據支持Corellium的立場,它的產品是為了資安研究。而且,如果蘋果成功併購該公司,蘋果自己也會使用這項產品來進行內部測試。」
根據華盛頓郵報,蘋果這樣的大公司,往年打類似的版權官司都能勝訴,法官的裁決讓部分律師感到意外。
但Smith表示,Corellium有可能仍違反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暫未駁回蘋果在這方面的請求。他下令兩造在1月11日前提出現況報告,再做進一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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