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440次拒答 紐約州檢取證 川普狂引「不自證己罪」

NBC新聞報導,前總統川普10日面對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辦公室派出的律師錄取證詞(Deposition)時,動用了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的「不自證己罪」權利。
紐約州檢正在調查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的商業行為,此次錄取證詞持續了4個小時。川普的委任律師菲斯切蒂(Ron Fischetti)告訴記者,他回答的唯一一個問題就是姓名。
川普透過聲明表示,「我曾經問過,如果你是無辜的,為什麼要動用第五修正案?我現在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了,當你的家人、公司與環繞你的所有人已經成了律師、檢察官與假新聞媒體支持的毫無根據、出於政治動機獵巫的目標時,你別無選擇。因此,根據我的律師建議及基於上述全部原因,我根據美國憲法賦予每位公民的權利和特權,拒絕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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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據一位知情的消息人士表示,川普動用第五修正案的次數超過440次。州檢發言人後來證實川普曾經動用第五修正案,但沒有具體說明多少次。聲明表示,雖然他們不會評論具體細節,但是可以確認州檢今天(10日)進行了川普的錄取證詞,「詹樂霞檢察長參加了川普先生援引第五修正案不自證己罪權利時的錄取證詞過程」。
據報導,川普集團被控就其資產價值誤導當局,以便取得優惠貸款與減稅。紐約州檢正考慮是否對川普跟他的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並在法庭文件指稱已在川普給銀行、保險公司與國稅局的財務報表「發現表明眾多虛假陳述的大量證據」。詹樂霞指稱,這些財務報表誇大了數億美元,並且由川普在上面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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