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生活
大部分的美國高中學生,除了星期一到星期五上課,課後還會打工。我打過兩種工,高中的時候,在數學中心打了九個月的工。現在,我已經高中畢業了,除了在ICLP學中文以外,還在台灣小吃店打工。
以前我從沒想過會在百貨公司打工,但如今,我已經在百貨公司裡的台灣小吃店打工四個月了。
每個星期我得上三天班,每次五個小時,一共十五個小時。
我早上十點到店裡,就開始準備外場的事情。我做的事情包括泡茶、備料、準備餐具、點錢。這時候,我通常會邊聽音樂邊準備東西。小吃店十一點開門,開門以後,我會在前面等待客人來光顧。客人點了菜,我就告訴廚師菜單,然後他會開始料理。如果客人點了珍珠奶茶,我就得開始做茶,因為廚師不會。
店裡沒有客人時,我喜歡跟內場的同事聊天。
可是工作開始以後,我通常會覺得很無聊,還好做著做著就到下午了。
按照老闆的規定,我三點就可以下班了,可是我得等別同事來交班,所以我三點多才能下班。
想起以前打工的時候,一方面因為工作讓我有零用錢可用,再則也給我真的生活經驗,我覺得那些打工經驗對我來說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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