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百萬…跨州運毒45磅可卡因 男子判刑14年
一名男子駕車跨越康州、紐約州及新州,運送近45磅、街頭價值逾100萬元的可卡因,在陪審團裁定一級刑事持有受管制物質罪名成立後,5日被曼哈頓州最高法院判處14年監禁。
紐約市特別緝毒檢察官辦公室(Office of the Special Narcotics Prosecutor)表示,被告帕默斯(Carlos Almonte Palmers)涉及一個跨州毒品販運組織。案件經過兩周審訊,陪審團於6月26日裁定他有罪;這起案件由代理州最高法院法官利特曼(Sara Litman)主持審訊並宣判刑期。
案件源於2024年3月的一項跨部門調查,當年3月13日晚上約7時,紐約緝毒特遣隊(New York Drug Enforcement Task Force)人員在紐約州與康州交界附近展開監視,發現一輛登記在被告名下、掛有麻州車牌的白色吉普大切諾基(Jeep Grand Cherokee),沿95號州際公路向南行駛。
車輛其後穿過布朗士及曼哈頓,再經喬治華盛頓大橋進入新州。晚上約7時50分,車輛駛入新州錫考克斯(Secaucus)的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公路休息站(Alexander Hamilton Travel Plaza),並停在一輛大型拖車旁。約兩分鐘後,吉普車離開休息站,折返紐約方向。
執法人員繼續跟蹤,約一小時後在楊克斯(Yonkers)的迪根少校高速公路(Major Deegan Expressway)截停車輛。探員在車內發現一個大型旅行袋,裡面裝有多個長方形包裹,經查為約20公斤可卡因,相當於近45磅,估計街頭價值超過100萬元。
案件最初由聯邦緝毒署(DEA)、紐約市警(NYPD)及紐約州警組成的緝毒特遣隊T-41小組調查,並獲聯邦郵政稽查局(U.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協助,之後交由紐約市特別緝毒檢察官辦公室起訴。
特別緝毒檢察官辦公室指出,被告因持有大量可卡因被控一級及三級刑事持有受管制物質罪;在本次陪審團審訊中,他最終被裁定最嚴重的一級持有罪成立。
執法人員在車內查獲約20公斤、近45磅可卡因,估計街頭價值超過100萬元,顯示這是一宗規模不小的跨州毒品運輸案件。 陪審團裁定他一級刑事持有受管制物質罪成立,之後由曼哈頓州最高法院判處14年監禁,屬於案件中最嚴重的定罪結果。 案件由DEA、NYPD和紐約州警組成的特遣隊先行調查,並在楊克斯攔下涉案車輛後查獲毒品,之後交由特別緝毒檢察官辦公室起訴。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