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縱火青年 面臨聯邦縱火重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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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8歲青年於本月1日在曼哈頓地鐵內縱火,重傷一名熟睡乘客,現已面臨聯邦縱火重罪指控;紐約南區聯邦法院(SDNY)5日宣布,已正式提交聯邦刑事起訴書,指控嫌犯卡雷羅(Hiram Carrero)於地鐵3號線列車上縱火,造成受害者重傷。
卡雷羅已於同日被帶至聯邦地方法院,出庭接受初步聆訊,此前他於4日落網。南區聯邦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卡雷羅「涉嫌在地鐵車廂內點燃大火,襲擊一名正在熟睡的乘客,造成駭人後果」,並強調地鐵是數百萬名紐約人賴以生活的城市動脈,公眾有權在地鐵上「安全與安心」地通勤。
市警局長蒂池(Jessica S. Tisch)指出,嫌犯對人命完全漠視,「這是極為嚴重的暴力犯罪」。她補充,近五個月是紐約地鐵史上最安全的時段,此案不會改變警方維護地鐵治安的決心。
根據聯邦起訴書內容,此案發生於1日清晨約3時03分,卡雷羅在34街-賓州車站(34th St.-Penn Station)登上一列北行3號線列車。他拾起車廂內一張紙張點燃後,靠近正在熟睡的56歲男乘客,火焰迅速在列車行駛期間擴大,燃至受害者雙腿與車廂部分區域。列車抵達下一站時,受害者身上仍冒著火焰走出車廂,站務與執法人員立即滅火,並將其送醫搶救,傷勢危殆。
警方表示,火勢甚至令座位上留下焦黑皮膚殘片。聯邦檢察官指出,本案屬「導致他人受傷的縱火罪」,最低刑期為七年,最高可判40年。同時,卡雷羅還面臨州級企圖謀殺等指控,地方法官卡普羅尼(Valerie Caproni)以犯罪行為「極端殘忍」為由,下令無保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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