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行動案徐進妻作證 威脅紙條誰撕下?說法不一

獵狐行動案5日續審,受害者之一徐進的妻子劉芳(Fang Liu音譯)出庭作證,她講述了移民美國後,徐進之父被迫來美國勸徐進回國,以及有人對他家進行威脅和騷擾的經過。不過,到底是誰撕下了徐進家門前的威脅字條,現在有了不同的說法。
此案共有九名被告,庭審至5日已步入第四天。在法官陳家美(Pamela Chen)的主持下,劉芳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出庭作證說,他和徐進是2015年4月知道他們成為了獵狐行動的目標。他們之前在2008年就申請了投資移民,2010年來到美國。之前,他們的女兒徐馨紫(Xinzi Xu音譯)已經由劉芳的妹妹劉顏(Yan Liu)接到美國讀書。
2017年4月5日,徐進的父親出現在妹妹劉顏的家中,徐進後來將老父親接到家中。劉芳作證,他們家的住址之前是不公開的,她暗示,正是這次遭遇導致他家地址外洩,最終導致有人到她家脅迫他們回國。
劉芳作證,2018年9月4日,兩名年輕華人到她家前門大聲敲門,使勁擰門把手,當時他們嚇壞了。劉芳馬上聯繫了FBI。來人走後,劉芳發現來人在前門貼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如果你願意,回大陸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沒事,此事到此為止」。劉芳說,按照FBI的指示,她戴著手套,取下了這條字條作為證據。
不過,這和被告鄭聰穎(Zheng Congying音譯)的律師高博格(Paul Goldberger)的辯詞有了衝突。高博格在開庭陳詞中說,鄭聰穎在徐進家前門貼了這張字條後,第二天又開車去徐進家,把那張字條揭了下來。這一辯詞對被告有利。
到底是誰取下了那張字條呢?高博格在交叉盤問中曾問劉芳,她是否把字條取下來後又貼了上去,劉芳回答說沒有。她還作證說,FBI後來到她家調查,取走了車道上的一個煙頭和一張揉在一起的字條(與前門的字條相同),但她記不清FBI到底是10日還是11日到她家進行了調查。
劉芳作證說,字條事件後,他和丈夫進一步加強了安全措施,加裝了攝像頭,貼了「私有財產」的標識,將室內的透明窗簾換成了不透明的,還買了棒球杆防身。就在他們夫妻兩人受到騷擾的同時,在加州讀書的女兒也受到了騷擾。有人竟然到她女兒的同學朋友的臉書上詆毀他們兩人。她女兒當時很氣憤,她也擔心女兒的安全,要求女兒每天發短信報平安。此案將於6日(周二)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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