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情夫華女出庭 檢要求DNA採樣 律師反對

去年涉殺情夫李賈斯汀(Justin Jiaxin Li)的華女鄧海燕(Haiyan Deng),18日在皇后區的州高等法院接受遠程聆訊,檢方提出動議要求採取DNA樣本,遭其代表律師反對,法官將下次上庭時間定為11月28日,屆時將由檢方採取被告的DNA,辯方律師可在庭上提出其他申請訴求。
鄧海燕去年被捕後,今年疑因產子,通過網路遠程上庭,她18日在辯護的律師的陪同下再次接受聆訊,由中文翻譯講解法律程序,全程一言不發;檢方提出動議(Motion),要求採取被告的DNA樣本,指整個檢測過程需要三個月,不會對案件有負面影響。
辯護律師反對,並指這項動議尚在討論中,且檢測時間過長,不認為對案件有幫助;主審法官潘迪特-杜蘭特(Ushir Pandit-durant)指,檢方與辯方律師討論後,若沒有達成協議,仍需提取DNA,要求檢方與辯方一起提交申請,辯方需在11月13日前提交所有申請。
潘迪特-杜蘭特要求下次鄧海燕本人需到法庭,暫定當日由助理檢察官先提取被告的DNA檢測,再由辯方律師在庭上申請其他動議。
鄧海燕的律師指,他事前已與當事人溝通11月28日上庭的過程以及可能對她的影響,鄧海燕也點頭肯定理解,並用英文謝謝法官。
鄧海燕於去年12月31日從新墨西哥州引渡回紐約受審,她當時已懷有約五個月身孕,今年1月被大陪審團以二級謀殺等九項罪名起訴,若罪成,將面臨25年至終身監禁。
被告曾在法拉盛大學點大道的「星X」卡拉OK夜總會工作,綽號「鄧小寶」,她與死者已交往一年多,期間曾慫恿李賈斯汀與22歲、已育有兩子的西語裔妻子離婚;兩人曾因分手費發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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