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紐約市警審發記者證案 正反意見分歧

兩名紐約市議員提案取消紐約市警向新聞從業者審發記者證的資格,而改由紐約市政府行政事務局(Department of Citywide Administrative Services)負責,日前針對此提案舉行的公聽會上,市警表示已準備將這一權利移交給市府機構。
多年來,對於許多紐約市記者,從市警獲得一個正式的記者證是完成日常工作的關鍵,進入政府的發布會、法庭或被警方消防局攔起來的事故案發現場等,都需要擁有記者證。
取消市警審發記者證的資格是市議會針對警務改革的立法提案的其中一項;市警法律事務部主管切爾尼亞夫斯基(Oleg Chernyavsky)在公聽會上表示,市警歡迎這項改變。
不過新聞界代表和民權律師對此意見分歧。紐約新聞俱樂部(New York Press Club)負責人歐文(Jane Tillman Irving)反對這項提案時說,是否可以進入被警方警戒線攔起來的事故案發現場,最佳決定方就是警方。
她認為市警至少對他們自己簽發的證表示一些尊重,不過她也提到,近年來情況已變得越來越糟,記者經常被擋在警戒線之外。
民權律師西格爾(Norman Siegel)則表示,市長辦公室和市警有責任確保在突發新聞事件現場的警察尊重另一機構簽發的記者證。
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主席、代表皇后區牙買加(Jamaica)的市議員亞當斯(Adrienne Adams)是此議題的提案之一,她認為重要的是要撤消紐約市警的記者證審發權,因為該部門的一些成員,包括其工會領袖都有阻撓新聞自由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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