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房東迫遷 「無騷擾證明」試點擬永久化
紐約市議會13日通過839-A號提案,擬將防止房東騷擾租客迫遷的「無騷擾證明」試點(Certification of No Harassment)永久化;提案同時在計畫條文中明列,房東因租客的移民或公民身分拒絕履行必要維修,或威脅向聯邦移民執法機關舉報,均屬房東騷擾。提案現已送交市長簽署。
該計畫旨在防止房東透過斷水斷熱、拒絕維修、恐嚇或其他手段,迫使合法租客遷出,以便拆卸、改建樓宇或提高租金。被列入計畫的六戶及以上住宅樓宇,在申請拆樓、改變用途或入住類別、增減廚房和浴室、改變單位數目或格局等工程許可前,須先由市房屋保護和開發局(HPD)證明,過去60個月內沒有騷擾合法住客。
HPD接獲申請後,須通知現任及前任租客、社區委員會、當地市議員和指定社區組織,租客可提交房東騷擾資料。若HPD認為有合理理由相信曾發生騷擾,案件可交行政審訊和聽證辦公室(OATH)審理。
若無騷擾證明遭拒或撤銷,市樓宇局(DOB)原則上在五年內不得批准相關拆建或重大改造工程。房東若希望提前解除限制,須簽署補救協議,按法定比例在原址或同一社區委員會轄區興建低收入住房;其中單位分別供收入不超過地區中位收入40%、50%及60%的家庭入住。
HPD須於2027年4月15日前公布首份永久計畫名單,此後每三年重新編製,並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名單將包括存在嚴重住房違規、曾接獲全面清空令、接受過政府特別監管,以及曾有騷擾裁決的樓宇。業主須把納入計畫及申請無騷擾證明的通知張貼在樓內顯眼位置。
申請通知除英語外,也須使用所在社區的常用語言,列舉至少三種房東騷擾行為,並提供市長租客保護辦公室及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MOIA)網站。租客若因移民或公民身分受到歧視,也須獲告知可向市人權委員會(CCHR)舉報。
同時,現行市法及HPD指引已把基於實際或被認為的移民、公民身分恐嚇租客列為騷擾;839-A號提案則也將拒絕維修和威脅舉報兩類行為納入「無騷擾證明」制度,使其成為審查房東能否取得重大工程許可的依據。
提案由市議會住房及樓宇委員會主席桑切斯(Pierina Ana Sanchez)提出,共有31名市議員聯署。一般粉刷、清潔,以及不需要樓宇局許可的門把、水龍頭、馬桶或電器維修,則不屬於須取得無騷擾證明的工程。
提案要把防止房東騷擾租客、迫使搬遷的「無騷擾證明」試點制度永久化,讓其成為長期規範,作為重大工程許可前的重要審查門檻。 除斷水斷熱、拒修與恐嚇外,提案也把因租客移民或公民身分拒絕必要維修、或威脅向聯邦移民機關舉報等行為,明確列為房東騷擾。 若證明被拒或撤銷,市樓宇局原則上5年內不得批准相關拆建或重大改造;若要提前解除,房東須簽補救協議,依規定興建部分低收入住房。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