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禁ICE戴面罩執法 聯邦法官擋下:州府無權指示聯邦
聯邦法官暫停紐約州禁止ICE執法人員戴面罩的法律,認定州府無權指示聯邦機關執勤方式,紐約州與司法部則各自表態將持續爭訟。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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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聯邦法官叫停了紐約州的一項法律,該法律禁止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幹員在紐約州執勤時佩戴面罩;法官指出,這項法律很可能構成了對聯邦活動的非法監管。
此前聯邦政府提起訴訟,試圖阻止這項於6月下旬生效的紐約州法律。該法旨在防止ICE幹員在州內戴著面具以「綁架方式」抓捕。通過該法律的州議會辯稱,幹員因遮擋面部而變得肆無忌憚,往往在幾乎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抓捕他人;而在法庭上,律師們則主張,制定符合本州最大利益的法律屬於紐約州的「警察權」範疇,因此紐約州有權通過這項法律。
由前總統歐巴馬任命的美國聯邦地方法官達戈斯蒂諾(Mae D’Agostino)在3日晚裁定,儘管禁止聯邦官員在紐約佩戴面罩屬於州管轄範圍,且此舉或許能避免危險情況,但這「並非問題的關鍵」,因為州府無權指示聯邦政府如何履行職責。
達戈斯蒂諾在裁決書中寫道,「最高法院已明確裁定,美國在履行其職能時無需遵守州的警察法規」,「儘管聯邦政府的權力範圍有限,但各州不得將其排除在行使憲法賦予的任何權力之外,(也不得)違背其意願阻礙其授權官員的行動」。
在她長達51頁的裁決書中寫道,聯邦政府有權採取必要行動履行其「必要職能」,且不受各州的阻撓。
這意味著,既然聯邦政府已決定ICE官員在執行聯邦「移民與國籍法」時需要戴面罩,紐約州就無權力干涉。
聯邦司法部對達戈斯蒂諾的裁決表示讚賞,並稱該部門「專注於法治與公共安全」。
在此案中負責為紐約州法律辯護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表示,她的辦公室「堅信戴面具的執法人員並不能讓紐約變得更安全」。她表示,她的團隊正在研究「所有法律途徑」,以針對ICE的執法人員執行這項禁止戴面具的法律。
在全美範圍內,類似的禁止ICE執法人員戴面具的法律大多未能成功實施。此前,加州的一名聯邦地方法官裁定此類法律違憲,理由是該法律豁免了州警察;費城的一名地方法官也叫停了一項旨在要求ICE執法人員摘下面具的城市法規。
聯邦法官認為,這項法律很可能構成對聯邦活動的非法監管,因為州政府無權指示聯邦機關如何執行其職責,因此先行阻止其生效。 法官指出,即使禁止聯邦官員戴面罩或許屬州管轄、也可能有助降低風險,但關鍵在於州府不能以警察權限制聯邦政府履行憲法授權的職能。 司法部對裁決表示讚賞,強調重視法治與公共安全;紐約州檢察長則稱不認為戴面具執法更安全,並表示正研究所有法律途徑繼續挑戰。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