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區華人取款遭詐反被上銬 被控竊盜罪關押24小時

居住在皇后區法拉盛的華裔張女士上月在銀行取款,遭到一名陌生女子接近,指示她使用銀行取款機(ATM)並騙走千元。張女士在遭騙後重返事發銀行,不想又再次碰上該名女子,對方發生肢體衝突,一旁的目擊者好心將女子丟到垃圾桶的財物交給張女士,張女士卻因此被關押24小時,並被控輕微竊盜罪及非法侵占財物罪,讓她感覺相當委屈。
張女士22日前往布碌崙(布魯克林)美國亞裔社團聯合總會求助。張女士表示,上月25日她於法拉盛一銀行取款,一旁一名女性示意她前往其他機器,並指示她輸入密碼,一番操作後張女士忽然意識不對勁,取款800元後看見收據,發現對方在她操作其他機台時詐取她1000元,欲追上該女子,對方卻已不見蹤影。
張女士通知銀行行員後,得知該名女子為慣犯,要求她報警。張女士在報警三次、等待約兩小時後警方到現場,由於銀行已經關門,警方示意她別日再回來,並以報案單要求銀行退回款項。
三日後,張女士前往警局索取案件報告以提供給銀行,警方提醒張女士,若再看見該名女子應立即報警。張女士事後感到不甘心,又到事發銀行,不想果真看到該名女子,四目相對後女子推開大門欲逃離,張女士攔住她並叫喊身旁民眾報警,在和對方產生肢體衝突期間,女子將手中的兩個皮夾與千元散鈔丟入垃圾桶。一旁目擊的劉女士見狀便將其拾起,由於劉女士以為該錢財為張女士所有,便將款項交給張女士。
據悉,女子表示張女士可保留鈔票,但錢包必須還給她。警察到場了解狀況後,張女士將財物交給警方,但因呼吸困難被送往長老醫院,檢查完畢後,警方將張女士上銬帶到警局,關押24小時並上庭完畢後才讓張女士離開。張女士也因持有對方財物被控一項小額盜竊罪(Petit Larceny)及五級非法持有贓物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將在7月15日再次過堂。
張女士感到相當委屈,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卻遭關押控罪,好幾夜都睡不好,甚至被停工30天。目擊者將此事發到社群媒體上後,張女士才發現多名華人都曾受害,她希望藉由自身經歷提醒其他人,也希望更多遭遇過類似案件的受害者站出來。
亞總會會長陳善莊表示,華社經常發生華人因語言不通導致誤會,警方查案時應該要提供更準確的翻譯,銀行得知對方為慣犯也應提供監視器畫面,而不是縱容。他提醒華人若遇到類似事件,不要和對方有肢體衝突,曾經遇過類似事件者也歡迎來到亞總會,集中受害者對盜竊犯提出集體訴訟。民眾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11時至下午5時,前往布碌崙貝瑞吉大道476號的亞總會求助,或撥打如下電話號碼聯絡:(917)309-5603、(929)999-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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