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新法變嚴 紐約槍證申請增5成

最高法院此前裁決廢除紐約州有關限制「隱秘持槍權」的控槍法律,州長霍楚則在上月簽法回應,將包括時報廣場在內的人口稠密公共場所設為禁槍區,新法將於9月1日生效,違者將被控E級重罪;市警總局的數據顯示,自最高法院裁決以來,紐約市的持槍證申請猛增54%。
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市警總局局長西維爾(Keechant Sewell)8月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時報廣場及毗鄰區域將成為禁槍區。根據市議會提案,時報廣場禁槍區包括兩部分,其一是包含時報廣場在內的東至第六大道、西至第八大道、南至西40街、北至西53街範圍內區域,其二是毗鄰港務局巴士站的第八大道至第九大道、西40街至西48街範圍內區域;提案規定,在以上區域內街道、教會、投票站、學校、日托中心和影劇院禁止攜槍,但不包含區域內的其他建築內部。
不過,西維爾表示,目前市警總局並未給禁槍區增派警力,「就目前情況看,時報廣場的警力資源已經到位。」此外,市警將在禁槍區各出入街口安裝「禁止持槍」的警示牌。
根據新法,所有9月1日之後申請持槍證的民眾須親到市警總局面試,並完成16小時的培訓,向警方上交過去三年之內的所有社交媒體帳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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