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成竊犯獲釋60天內再犯重罪 紐約保釋制度改革聲升高

紐約保釋法改革聲雖響,但市警犯罪數據顯示,大約有20%因入室盜竊或盜竊而被捕的嫌犯,在重返街頭後的60天會因重罪再次被捕;對此執法者認為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必須展示出行動力和權威,因為不只慣犯如此,今年所有重罪除謀殺外,均呈上升趨勢。」
數據顯示, 因輕微盜竊罪被捕的嫌犯中,會有21.6%的人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再犯下重罪;這一比例是2017年,也就是2019年紐約州改革保釋法出台前的近三倍。
市警表示,人們總稱這一現象為司法系統「旋轉門」,但現在看來會很快變成「快易通」(E-ZPass);除非政客們不再擔心罪犯,否則一切都不會改變,因為重點應該放在受害者身上,而不是保護那些「因貧窮承擔不起保釋金,重獲自由後轉頭就犯下重罪的嫌犯。」
市警數據五年的對比顯示,去年23.7%的入室盜竊嫌犯在60天內再次被捕,高於2017年的7.7%,總體增加了208%;對於被控重竊罪的嫌犯來說,這一數字也幾乎達到了203%,再犯率從6.5%上升到了19.7%。
與此同時,入室盜竊和機動車盜竊在2020年的再犯率甚至更高,分別為27.1%和26.8%。
根據保釋改革法案,只有最嚴重的盜竊案,包括嫌犯攜帶致命武器或傷害受害者,才有資格獲得保釋,幾乎所有盜竊案嫌犯都不用交保,或無保就能重獲自由。
市警一名警探諷刺稱,「他們要把所有人都放出來」,因為每天都能看到工作手機上顯示代表著「擔保釋放」的「ROR 'd」訊息通知。
「嫌犯最初犯的是小罪,現在他們意識到可以逃脫懲罰,也許重罪也能脫罪」,約翰傑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法學和警務學教授奧唐奈(Eugene O'Donnell)表示,過去會有一段冷靜期,嫌犯被捕後會拘留一段時間,但現在因極短的釋放時間,這些人立刻會回到社區中報復逮捕自己的警員。
奧唐奈說,犯罪數據會變得更加難看,而亞當斯也應立刻拿出行動力和權威,因為不止慣犯如此,今年所有重罪除謀殺以外都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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