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美收養韓童與Holt法案

說起美國家庭收養韓國兒童,必須提到浩爾特(Holt)夫妻,他們是俄勒岡州人,住在農村,男主人有個小木材廠,女主人是護士,主要在家看孩子,他們自己已經有了六個孩子。
韓戰過後,這對夫妻看了紀錄片「美國士兵的孩子們」(G.I. babies),深受感動。此紀錄片是講韓戰後美國士兵同韓國婦女在那裡留下的混血孩子的情況,許多不知道誰是父親,遭受社會歧視,許多落在了條件很差的孤兒院。
他們決定收養八個,收養孩子的美國人中,基督徒比例高。
可是政府允許嗎?他們給議員寫信,要求國會通過從韓國認養孩子的法案,居然成功了,而且這個法案的名字就是Holt法案。許多支持和欽佩者還成立了「Holt國際兒童服務」組織,接受捐款,成為非盈利組織,專門幫助收養兒童到美國,以後還發展到幫助這些孩子到歐洲。
一開始的收養許多是混血兒。在1955年收養的韓國6293名兒童中,59%是混血,41%是韓國人,之後慢慢都是韓國孩子了。
中國的棄嬰原因大家都知道,那麼韓國是為什麼呢?是韓國婦女對孩子的感覺同其他族裔不一樣嗎?我看到的解釋同中國人有相似之處,許多是私生子,或者家庭困難的,有殘疾的。私生子在韓國從小到大都會被歧視,因為就是就業,他們的家庭成員情況也很重要。
從50年代開始,韓國80%至90%的私生子都會被拋棄,而美國自己這個數據是1%。
很多研究表明韓國的家庭和社會壓力和對單親母親的白眼是主要因素,帶著拖油瓶的孩子,這些女性想成家非常困難。另外,很多棄嬰的父母雙全,被拋棄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樣,貧困上重要原因。
還有分析認為從50年代開始的,美國和歐洲國家在韓國建立的良好收養機制也使得一些韓國人認為,被認養會給孩子帶來更好的生活條件和機會。
事實也是這樣,當然也有孩子長大後失落、尋根,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被拋棄等後果。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