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空瓶法案 退押金鼓勵民眾做回收
加州1986年通過「空瓶法案」(Bottle Bill),確立了州內空瓶回收體系。消費者在購買瓶裝飲料時,根據瓶子大小,每次會被收取5到10分的押金,把空瓶子或易開罐送到回收站點就可以拿回押金。法案目的非常明確,就是通過返還押金來鼓勵人們回收空瓶,這一押金被稱作「加州回收費」(California Redemption Value),即CRV。
根據「加州資源回收廳」(CalRecycle)的數字,自法案實施以來,加州目前已經回收了大約4910億支空瓶。符合CRV回收資格的空瓶材質包括:鋁製、玻璃、塑料和雙金屬材質;2023年又增加了葡萄酒和蒸餾酒瓶;2024年又增加了46盎司以上的果汁瓶和16盎司以上蔬菜汁瓶。
小於24盎司的空瓶每支回收價5分,大於等於24盎司的空瓶每支回收價10分。2024年1月1日起,任何葡萄酒、蒸餾酒、冰鎮果酒等的包裝紙盒、酒瓶膽、塑膠袋等也在回收之列,每個25分。
CalRecycle設立的回收目標,是希望能達到80%的空瓶回收率,這意味著加州每10個售出的易開罐和瓶裝飲料,就有8個的包裝要通過回收中心或是路邊藍色垃圾桶來回收。
在2000年代的第一個十年,新的資源回收中心在加州如雨後春筍一般湧現,有些中心非常大,每月可以處理超過50萬支空瓶和易開罐,通常地址都在超市附近。
在「空瓶法案」之下,加州的飲料瓶回收率從2003年的55%增長到2009年的82%,在接下來的七年裡,加州的回收率都在80%的目標之上。
但隨後出現了令人憂心的趨勢,大大小小的回收中心開始關門。2014年,加州共有2604個回收中心,而現在只有1286個,原因主要是資金緊張、疫情和周邊居民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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