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上訴法院裁定:學區無權強制學生打疫苗

加州上訴法院裁定,只有州衛生官員有權強制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學區沒有這項權力。
加州聖地牙哥聯合學區要求年滿16歲學生必須接種疫苗,才能在教室上課和參加體育活動,一名法官去年12月裁定,這項要求超出學區的權力範圍。加州第四區上訴法院(Fourth District California Court of Appeal)22日同意這名法官的裁定,駁回聖地牙哥聯合學區要求學生接種疫苗的決定。
上訴法院副大法官戴托(William Dato)發表意見說:「學區的主要論點是:立法會為地方學區敞開要求學生接種新冠疫苗才能到校上課的大門。我們要駁回這個論點。根據加州法令,學區在這些問題上並沒有自由裁量權。」主審大法官麥康諾(Judith McConnell)和副大法官歐羅克(Terry B. O' Rourke)均表同意。
這項裁決也將對灣區去年宣布強制學生接種疫苗的學區產生影響,儘管並非所有學區都執行了這項措施。
Let Them Breathe是一個反對學校強制學生接種疫苗和戴口罩的團體,其首席律師安德林(Lee Andelin)在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對兒童和法治來說是一大勝利,同時確保了全州的一致性。他指出,法官發表的意見適用於加州所有學區,為保護學生受教育的機會開啟了重要先例。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2021年10月宣布,從2022年7月起,新冠疫苗將成為就讀加州公立學校必須接種的第11種疫苗。灣區屋崙、西康曲柯士達、柏克萊、海沃和比德蒙學區也在2021年秋季的Delta疫情中,各自宣布了自己的疫苗令。
部分學區層級的疫苗令是軟性要求,允許學生因為個人信仰豁免接種,不提供豁免的學區包括西康曲柯士達、屋崙和洛杉磯等學區。然而,在發現有成千上萬名學生因為沒有接種疫苗被禁止上學後,這些不提供豁免的學區延後了疫苗令的執行。
加州衛生廳後來宣布,全州範圍的學校疫苗令將至少延後到2023年7月才會執行。西康曲柯士達、屋崙和洛杉磯等學區已表示,將與加州規定保持一致。
加州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表明,如果加州貫徹執行疫苗令計畫,會有大量學生失去入學資格。數據顯示,加州只有67%的12歲到17歲未成年人和38%的5歲到11歲兒童接種了頭兩劑疫苗,只有40%的12歲到17歲未成年人和24%的5歲到11歲兒童接種了加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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