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哈斯汀法學院更名 後人提告促保留原名或賠償17億

就在加州州長紐森簽署法案、推翻1878年法律要求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UC Hastings College)永久保存其創始人名字,或是加州必須向哈斯汀後代償還10萬元加上利息之後幾天,哈斯汀六名家族成員4日提出訴訟,要求保留法學院原名或賠償17億元。
哈斯汀後人與支持者4日在舊金山高等法院外的記者會表示,若加州堅持於明年1月1日自法學院名稱刪除哈斯汀名字,賠款利率將是年息7%。由於時間已過144年,若以此計算,加州欠款哈斯汀後代的款項超過17億元,但提出訴訟的家庭成員表示,他們將樂意保留「哈汀斯」名字。
訴訟指控加州政府與哈斯汀學院校董違反1878年合約,並尋求禁令停止更名。哈斯汀學院一名董事本身就是哈斯汀的曾孫,今年夏天投票決定取消此名;訴訟反駁創始人哈斯汀是支持屠殺原住民的種族主義者之說法。除非加州保留這個名字,否則必須支付賠款。
皮歐提(Guido Piotti)代表哈斯汀學院校友加入哈斯汀家族提出訴訟,認為改名會削弱學院品牌,並導致降低畢業生薪資。
加州眾議員丁右立(Phil Ting)是法案AB1936的共同作者。法案將於明年將學院名稱改為舊金山加大法學院(UC College of the Law, San Francisco)。紐森於9月23日簽署法案成為法律。
丁右立對訴訟提出感到驚訝,他指出,在有關AB1936法案的6個月聽證會期間,並未聽聞有家人反對。法案也要求學校正式向部落道歉,提供有意學習法律的原住民學生提供學業支援,並支付數十個「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計畫經費。他表示,他與眾議員瑞莫斯(James Ramos),以及擁有許多律師成員的校方合作,確保一切合法,過程十分順利。
學院官員聲明表示,校方將推動更名,對訴訟感到「失望」。法案通過是學院長期、謹慎思考與透明流程的結果,其中包含多年研究、數個公開聽證會與來自社區利益相關人士的廣泛意見。
根據AB1936法案,學院將不再需要有哈斯汀後代擔任董事成員。訴訟指稱,這項內容也是違法,同等於未經審判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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