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法發槍證 聖縣警長涉貪案開審 警員作證

聖他克拉拉縣警長史密斯(Laurie Smith)民事貪腐案9月30日開始審判,陪審團聽取的初步證人證詞,將決定史密斯是否應於明年1月任期結束前幾周,被解除公職。
史密斯面臨民事大陪審團去年提出的六項不當行為指控:其中五項指控她涉及徇私、違法發放隱蔽式攜帶武器許可證,另一項是控告她阻礙具爭議性的監獄囚犯受傷調查。
若她被判有一項指控有罪,將被迫離開自1998年當選加州第一位女警長以來、已擔任六個任期的聖縣警長一職。今年3月,她選擇不連任第七個任期,理由是貪腐指控帶來的政治陰影,以及過去一年縣議會的嚴格審查。
警員葛倫諾(Richard Glennon)是法庭作證人之一。2016-2019年期間,他擔任專門槍枝許可證申請的公共關係人。這是他首次公開作證,表明批准隱蔽式攜帶武器許可證,是由史密斯與少數幾名親信顧問核定,而非透過具一致性的方法。
葛倫諾作證指出,具有「名人地位」(celebrity status)或公眾人物更有可能獲得許可證,包括專業運動員、紀錄顯示聖荷西鯊魚隊球員是許可證獲取人之一,以及當地政客與有影響力的企業主與公司主管。他說,較不顯眼的申請文件被放在櫃子哩,很少會再次審核。
2010-2016年期間擔任史密斯辦公室助理華萊斯(Linda Wallace)也出庭作證;她敘述處理隱蔽式攜帶武器許可證與申請的一般方法,表示自己從未被指示寄出拒絕信。這可能支持民事大陪審團的指控,史密斯辦公室沒有在法定90天期限內回覆申請人。
不過,史密斯堅決否認民事大陪審團的指控;她的律師羅比(Allen Ruby)辯稱,沒有證據顯示警長特別批准無效的槍枝許可證,或拒絕合法的許可證,並且徇私偏袒的指控過於模糊,無法證實。
民事大陪審團指控的審判與刑事審判相似,關鍵區別在於,對任何罪名的判決,將導致被強行免職並禁止再次擔任民選職位。審判預計將至少持續至11月,任何有罪判決,將可能導致史密斯在1月任期結束前幾周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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