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企業2華裔主管 涉詐欺收回扣

聯邦代理檢察官辛茲(Stephanie M. Hinds)和聯邦調查局特別主管菲爾(Craig D. Fair)29日宣布,曾在矽谷一家著名技術公司擔任高管的趙凱文(音譯,Kevin Chao)和施理查(音譯,Richard Sze)當天被逮捕,並分別在聯邦刑事訴訟中被指控通過回扣計畫,密謀實施欺騙其技術公司的誠實服務電信欺詐(honest services wire fraud)和洗錢行為。趙凱文在起訴書中還被指控犯有實質性電信欺詐(substantive wire fraud)和誠實服務電信欺詐。
根據當天解封的聯邦起訴書,62歲來自山景城的趙凱文和54歲來自薩拉度加的施理查,均受雇於「1號公司」 (Company-1) 。該公司被認為是工業自動化和數字化轉型的全球領導者,為客戶提供硬體和軟體產品、解決方案和服務。趙升任為全球業務總監,施成為軟件工程的經理。施直接向趙報告工作。
起訴書描述,趙和施策畫了一個回扣計畫,將軟件開發工作從「1號公司」引向新的軟件開發公司,並向「1號公司」提交了誇大或虛假的軟件開發工作的發票。趙和施授權或以其他方式使「1號公司」支付這些發票,所支付的資金通過一家完全由趙和施控制、名為Mooteec的加州有限責任公司流向了趙和施的銀行帳戶。根據起訴書,Mooteec似乎是一個空殼公司,旨在隱藏和轉移回扣資金。
訴狀稱,「1號公司」向新的軟體公司支付了3000多萬元,存入了軟體公司的銀行帳戶。從2016年到2020年初,近1700萬元從新軟件公司的銀行帳戶存入Mooteec帳戶,其中超過540萬元被匯入趙的帳戶,超過130萬美元被匯入施的帳戶。
趙和施定於29日下午在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首次出庭,面對他們各自的刑事指控。
如果被判犯有電訊欺詐、誠實服務電訊欺詐或陰謀實施電訊欺詐,每項罪名的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和25萬元的罰款,或總收益或總損失的兩倍;如果被判犯有洗錢罪,每名被告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和50萬元或所涉財產價值兩倍的罰款。
該案件由美國加州北區檢察官辦公室的公司和證券欺詐科負責起訴,並由該辦公室的資產沒收部門負責沒收。這次起訴是聯邦調查局調查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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