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森簽署法案 防法拍屋落入大企業手中

紐森州長已簽署SB 1079號法案,這個名為「為業主而不是大公司」(Homes for Homeowners, Not Corporations)的法案,讓一般人有機會買法拍屋,而不是讓大公司整批購買用來牟利。
由柏克萊民主黨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的這個法案修改了查封拍賣的過程,防止經濟大蕭條期間大企業在一次拍賣中整批購買法拍屋的情況重現。
新法讓屋主、租客 、地方政府和非營利住房機構能比大企業優先購買法拍屋,並授權地方政府對讓房屋空置的大企業或其他業主提高罰金,最高罰金可達一天2000元。
斯金納說:「SB1079法案已向華爾街發送了清楚的訊息:加州房產不是讓你們吞併的,我們不會容忍大企業再次囤房。有了這個法案,一般家庭能有擁有房屋的公平機會,地方政府也有新工具可以防止房屋空置荒蕪。」
如黑石集團(Blackstone Group)等華爾街上市公司先前為牟暴利,以最低價買下大量法拍屋,據估計,上市公司目前擁有全美600億元的獨立屋租房市場。
許多房屋遭拍賣的屋主後來一蹶不振,自有住宅的數量在2010年代劇降。在加州,2006至2012年間,居民自住屋的數量驟減32萬戶,而出租的獨立屋則大增72萬多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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