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大於50億 須公布繳多少州稅

加州參眾兩會已批准了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的SB972號法案,即企業資訊披露法案,如果州長紐森簽署成為法律,將首次要求加州大公司披露向州府繳納了多少州稅,以及獲得了哪些州稅抵免。
法案將使加州與其他15個州一樣,要求公司披露州稅資訊,並與聯邦規定一樣,要求上市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披露所繳納的聯邦稅和申請的聯邦稅收抵免金額。
法案將適用於在加州開展業務且總收入在50億元以上的公司,估計有400到500家公司符合標準。州特許經營稅委員會將在每年春季向州議會遞交大公司的稅務資訊,資訊向公眾開放。
稅收抵免、豁免、優惠和減免,實際上是稅收支出,可以成為一個州吸引新企業、創造就業或實現其他政策目標的寶貴工具。然而,目前加州的法律允許企業對這些稅收資訊保密,使得公眾和政策制定者無法瞭解州政府為吸引和支持這些企業而進行的稅收投資是否真正得到回報。
斯金納表示,當失業的加州人和小企業正在疫情引起的經濟衰退中掙扎時,大公司卻出現了創紀錄的利潤。「這些公司是否向加州繳納了他們應得的州稅?我們不知道,有了SB972,所有在加州做生意的大公司將不得不公開他們支付的州稅和申請的州稅抵免。」
斯金納說,加州每年向大公司發放數十億的稅收抵免,但公眾不知道這些抵免是否為州政府帶來價值,還是只是對納稅人金錢的巨大浪費。SB 972將帶來急需的透明度,幫助確保稅收制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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