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領紓困金胡亂報稅

美國政府為了拯救經濟,接二連三發放紓困金救民,去年迄今共發了三輪紓困金。第一輪發放1200元、第二輪600元、第三輪1400元,相當慷慨。三次紓困金發放條件皆不相同,只有符合每次紓困金條件者,才有機會獲得,或是三次都拿到全額為3200元的紓困金。未取得紓困金的民眾,在今年報稅時可向國稅局申請「紓困退款抵免額(Recovery Rebate Credit)」。
三輪紓困金的個人年收入在7萬5000元以下,都可領全額。年收入在9萬9000元以上不符合拿第一輪紓困金;年收入在8萬7000元以上不符合拿第二輪紓困金;年收入在8萬以上不符合拿第三輪紓困金。
值得注意的是,紓困金支票千萬不要弄丟,國稅局不會再發放一次。紓困金現金卡若不見,納稅人可致電銀行索取。
會計師施啟祥表示,部分民眾至今沒收到紓困金,主因包括尚未報稅、國稅局資料和納稅人資料不符、報了稅但稅單還沒被處理(1095A)、支票或借記卡(Debit Card)尚在郵寄途中、當事人銀行帳戶有改變、用Turbo Tax或H&R Block線上報稅等。倘若在國稅局的姓名與社安卡姓名不符合,也是導致民眾至今無法拿到紓困金的原因之一。建議連第一輪紓困金都尚未領到的納稅人,最好查明原因並解決它,未來在領取類似補助,才不會再有阻礙。
另外,有些人為了領取紓困金,刻意減少年收入。會計師張青呼籲大眾千萬別這麼做,建議納稅人盡量在合法合規的範圍內調整年收入,才不會引發國稅局秋後算帳。海外民眾若以往沒在美國報稅,也不要為了拿紓困金去報稅,因為一旦報稅,容易將過往從未披露的財產因報稅而「露餡」,產生出前所未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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