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參加公司旅遊等候登機 「偶遇」ICE意外遭拘留
南加華女林碧萍在LAX準備赴夏威夷團建時,因被ICE「偶遇」逮捕;聯邦法院認定其拘留違反正當程序,命立即釋放。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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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南加華女原本與同事從洛杉磯國際機場(LAX)搭乘國內航班,前往夏威夷參加公司團建(公司組織的集體出遊),卻在登機前遭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逮捕。最新聯邦法院文件揭露其被捕細節:ICE當天原本並不是來抓她,她只是站在ICE真正鎖定的對象旁邊,在執法過程中被「意外遇到」。
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文件顯示,被捕者Liping Lin現年31歲,是中國公民,2016年7月持F-1學生簽證合法入境美國。法院引用的Form I-213顯示,其F-1學生身分於同年9月12日因未註冊入學而終止。她2017年以宗教信仰及擔心在中國遭受迫害為由提出庇護申請,至今仍在審理中。移民局(USCIS)向她核發的工作許可有效至2029年3月。
有報稅紀錄 沒犯罪
法院文件指出,Lin自2020年起一直為同一雇主工作,目前負責管理鑽石吧一處工作地點及約38名員工。她居住在哈岡,有報稅紀錄,且沒有任何犯罪紀錄。
今年8月4日,Lin與同事來到LAX,準備搭乘國內航班前往夏威夷,參加由雇主安排的團建活動。但法院引用ICE的Form I-213文件指出,ICE當天「並不是在找Lin」。執法人員當時是根據運輸安全管理局(TSA)提供的線索,展開一項針對另一人的定點執法行動。Lin恰好站在ICE鎖定的對象旁邊,因此在行動中被ICE「意外遇到」(incidentally encountered)。
ICE人員上前表明身分後,Lin出示加州身分證。執法人員查驗紀錄發現,她已不能以F-1學生身分留美;ICE文件並稱,她當時身上沒有可證明獲准留美的文件。Lin隨後遭到逮捕,被送往洛杉磯ICE辦公室處理,之後拘留在Adelanto ICE Processing Center。國土安全部並向她發出出庭通知,啟動移民程序。
Lin於8月13日透過律師申請重新決定羈押條件,並提交護照、F-1簽證、美國公司暨移民服務局(USCIS)生物識別通知、工作許可、W-2報稅文件,以及雇主提供的聲明等共31頁資料。但8月25日,移民法官仍以具有逃跑風險為由拒絕保釋,認為即使設定保釋金並配合其他監督措施,也不足以降低其逃逸可能性。
申請人身保護令 獲釋
Lin隨後向聯邦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挑戰ICE拘留程序。9月14日,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裁定,她在遭剝奪自由前沒有獲得事先通知,也沒有機會在中立決策者面前接受聽證,其8月4日開始的拘留違反第五修正案程序性正當程序保障。
法院特別指出,沒有證據顯示當時存在需要立即逮捕Lin的緊急情況。她是在等待搭乘國內航班時偶然被ICE遇到,執法人員之後花費近四小時才從頭建立她的案件資料。法院同時指出,Lin沒有犯罪紀錄,也沒有不按時向法院或政府機構報到的紀錄,已在美國生活約10年,庇護申請等待審理約九年,而且仍持有有效工作許可。
法院最終批准Lin人身保護令的部分主張,認定其拘留違反正當程序,命令ICE立即將她釋放,並歸還個人物品。政府須在三天內向法院提交報告,確認已執行命令。
不過,法院並未裁定Lin具有合法移民身分,也沒有判定ICE今後不得再次拘留她。裁決明確表示,此次命令僅處理8月4日開始的這次拘留是否合法;法院不對政府未來能否、或在何種情況下再次拘留Lin作出判斷。若政府未來依法提供她應享有的程序保障,裁決並不限制政府再次採取拘留措施。
法院文件顯示,ICE當天原本並非鎖定她,而是執行另一名目標的定點行動;她站在對方旁邊,因此被執法人員「意外遇到」並帶走。 她2016年持F-1學生簽證入境,後因未註冊入學而失去學生身分,但仍有庇護案在審、工作許可至2029年3月,且長期工作、報稅、無犯罪紀錄。 法院認定她在未獲事先通知與聽證下被拘留,違反第五修正案程序性正當程序,命ICE立即釋放並歸還物品;但未裁定她具有合法移民身分。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