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未戴口罩 民眾投訴大多無效
洛杉磯時報報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洛杉磯市警局要求警務人員工作和與民眾互動時配戴口罩。然根據洛杉磯市警局專業標準局(Professional Standards Bureau)年度報告,警局在疫情爆發的2020年與2021年期間,共接獲268起口罩投訴,但僅兩起被投訴的警務人員接受懲罰。
更常見的事,違反口罩令的警務人員,通過不那麼嚴厲的「非紀律」程序進行處理,避免在該部門複雜的紀律系統中受到懲罰,甚至避免正式的「訓誡」或「譴責」。
在數十起案件中,涉及投訴的警員,收到「糾正缺點通知」,或被指示接受有關投訴事項的「諮詢」。
洛杉磯市警局局長摩爾(Michel Moore)說,過去兩年多,收到的每個口罩投訴,都已經或正接受調查,且通過「進步紀律」系統,對大多數投訴採取「糾正措施」。
其中兩起案件涉及的警務人員,屢次未能遵守口罩令,已接受官方譴責和停職。
根據2020年年度報告,洛杉磯市警局收到並處理約223名未配戴口罩的警察,共115起投訴,僅一起案件涉及的警務人員受到懲罰。
2021年,官員收到153起有關警務人員未配戴口罩的投訴,其中僅有一起受到懲罰。
事實上,警務人員口罩令被認為相當重要。這些警員不僅容易在公共場所工作受感染,他們還與需要保護的弱勢群體有所接觸,特別是數千名警務人員並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
截至上周,市警局1萬2000名工作人員,約5300人檢測呈陽性。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