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口罩?加州各縣府、學區、商家 可自訂規範
隨著新冠肺炎Omicron變種病毒案例趨於平緩,加州從3月1日起,在大多數室內環境中,不再執行強制口罩令,而自3月12日起,加州學校和托兒所將不再強制要求師生與教職人員室內戴口罩。然而,州政府制定的大方針,各縣政府、學區、私立學校,以及私人商家和公司,仍可自行制定規則,各地的標準仍有出入。
加州自去年6月全面重啟後,強制要求未接種疫苗者,在室內公共場所中戴口罩至今,但該規定受到的關注較少,因加州並未要求企業商家,驗證民眾和客戶打疫苗的狀況。但未來,企業和各私人場域,仍可自行決定是否需要戴口罩,例如許多商店仍在其工作環境中,保持戴口罩的規定。
洛杉磯時報報導,加州大多數縣,包括聖地牙哥、橙縣、河濱、聖伯納汀諾和范杜拉,於2月16日起,允許已施打疫苗者取消室內配戴口罩要求。擁有獨立於洛縣的公共衛生局的長堤和巴沙迪那市,分別於2月25、26日跟進上述規定。
洛縣是加州少數仍要求兩歲或以上者,在室內公共場所戴口罩的縣之一,但洛縣衛生官員表示,他們計畫於2日縣政委員會上提出新的口罩政策選項。
柏克萊加大和加州公共衛生廳科學家近期做的一項研究,表明口罩在預防新冠肺炎上的有效性。這項發表於CDC的研究發現,與不經常戴口罩的人相比,經常在室內戴口罩的人,不太可能染疫。在公共室內環境中配戴N95或KN95口罩者,檢測呈陽性的機率降低83%,配戴外科口罩者,陽性率降低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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