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紅力案 檢方籲陪審團了解定罪標準

爾灣工程師孫紅力情殺案,將進入陪審團閉門研議。檢察官28日提醒陪審團,在做出決定前應了解法律上定罪的標準。孫紅力面臨的控罪為一級謀殺罪(First Degree of Murder),使用致命武器攻擊,及等在現場的特殊環境加重刑責。若罪名成立,將最高被判處無期徒刑。該案訂29日結辯。
檢察官表示,一級謀殺罪是針對事先有預謀,且殺人手段殘忍。二級謀殺罪針對沒有預謀,但卻使受害人重傷或死亡,但有犯罪意圖。而故意殺人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針對因遭遇突發爭論或在激情驅使下致人死亡。
加州二級謀殺罪可判處15至25年監禁。若被定罪為故意誤殺罪,刑期可能為三年、九年或11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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