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 修路公務車須禮讓

加州公路巡警(CHP)提醒,明年元旦起將有兩項新規實施,包括駕駛人必須禮讓加州交通處(Caltrans)的公務車輛,以及為了救出困在車內的幼童,民眾將不再需要負起刑民事責任。另有兩項已上路的新規也需特別注意。
明年元旦上路的規定之一是AB 2285,也就是將Caltrans的公務車輛納入駕駛必須禮讓的範圍。現行規定下,駕駛人只需禮讓警車與救火車,但是明年開始,搶修道路的Caltrans設備與拖吊車輛都納入必須禮讓的範圍。如果忽略Caltrans的車輛,或是其他已在閃警示燈號的救難車輛,公路巡警最高可處50元罰鍰。但是如果當時情況不允許減速或讓道,則不在此限。
另一條新法為AB 2717。先前的規定,只要求駕駛人不得將六歲與以下的幼兒獨自留在車內,但對發現受困幼兒並破壞車輛救人的善心人(Good Samaritan)並未免除民、刑事責任。AB 2717除了維持原有禁令,任何人不得將幼童單獨留置車內,並免除為了救人而破壞車輛所可能帶來的民刑事責任。
另外AB 47與SB 909也需特別注意。AB 47禁止駕駛人在車輛行駛期間持手機通話或傳簡訊,如果36個月內接到兩張罰單者,加州車輛管理局(DMV)將可額外記點。以免持設備通話則不在此限。
SB 909允許急難救助車輛使用高低音頻的警報發聲器,而不再侷限於先前配置的警笛。公路巡警正在研擬相關配套,但母法已在9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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