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A欠費悲劇 權責篇】HOA合同嚴 欠費可拍賣依法有據

聖地牙哥華人女博士李燕(Yan Li,音譯)因拖欠屋主協會(HOA)費用 ,與上門遞送驅逐令的警方發生衝突,慘遭擊斃事件社區討論繼續發酵,部分民眾對HOA欠費與警方實施驅逐兩者之間關係頗感困惑:自己花大錢購買的住宅,為什麽會因只欠區區3萬多元HOA費用而鬧到要被警方驅逐?
巴沙迪那華人律師郝琦解釋,HOA如同中國和台灣等亞洲國家和地區常説的「居民委員會」,也就是聯體住宅或統一建築區的一個居民組織。通常是由居民成員組成,有自己的規章和制度,也會有一些責任,比如對共同住宅區的維護和維修等等。
郝律師表示,每個HOA都會有契約、條件和限制聲明(CC&R,Declaration of Covenants, Conditions and Restrictions), 每個居民購買房子時都會給一份,上面的合同内容通常包括房主每年有權投票選舉HOA董事成員,居民要支付月費,遵守CC&R的各項規則等等。如果居民拖欠HOA月費,HOA可以採取法律途徑追討,具體遇到糾紛如何處理, CC&R也會具體交代。當然它的權限只限制於CC&R的範圍類。而這個CC&R是每個居民(房主)都明確同意,或默認同意(不簽字,也不反對的情況)。
郝律師表示,欠HOA費用和欠房子的月付房貸的法律依據是一樣的,而此合約就是CC&R。通常HOA會先通知催款,多次不予理會,他們就可能採取法律途徑,包括聯絡警方或委托第三方聯絡警方,包括驅逐。
不少華人對HOA法律合同的嚴苛感同身受。家住阿蘇薩最大山邊小區的周先生表示,他家購買房子時就與小區的HOA簽署了CC&R,裏面的合約事無巨細,非常嚴格,包括他家的紫藤不能長到二樓陽臺;所有居民的聖誕燈飾必須在新年1月底之前全部取下。他家後院自己挖個池塘養魚,都要提出申請、繳納申請費,並符合規定才能通過。HOA每月按時繳付,更是非常嚴格執行,也是每個居民當初購買房子時自己簽署同意執行的合同。
華裔律師表示,近年經常接到一些和HOA有關的案件,通常都是屋主的庭院有不符合HOA要求的建築,噴水池太大,或者房主負責的花園不維修,非法建築等等引起爭議。欠HOA的錢而被進入法拍(foreclose)法律法律程序的也有,但一般到這個地步説明情況已經很嚴重了。
根據聖地牙哥當地報導,在李燕命案中涉及的拖欠其居住小區的HOA費用,實際上該小區HOA已將追討欠款權賣給了第三方,由第三方聯絡警方依合同執法。
華裔律師表示,HOA其實是屋主自己參與選舉投票產生和通過的,上面的各種具有法律效應的條文也是屋主自己簽署同意因此最好遵循,以免產生法律訴訟問題,或者引起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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