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價改革上路 逾10省電價漲幅近2成
新一輪電價改革啟動逾十天以來,已超過十省份改革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其中山東、江蘇、貴州、安徽等地電力市場成交價均較基準電價上漲超過19%;南方五省份及甘肅、山西、江西、寧夏等地則加速煤電市場化交易。
證券日報報導,天風期貨研究所煤炭研究員康健認為,電價改革將漲幅上限制提升至20%,且高耗能行業用電價格不受此限制,將之前透過限電調節過高用電負載的方式,轉變為透過價格手段來調節,有助於企業根據電力成本安排好自己的生產計畫。
為了建立「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1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指出,市場交易電價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漲20%限制,新規自10月15日起實施。
山東、江蘇、貴州、安徽電力交易中心,皆展開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的首次交易,成交均價較基準電價上漲19.8%、19.94%、19.97%、19.98%。
除了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通知」明確表示,自10月15日起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使用者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等。
換言之,先前未參與市場的燃煤發電企業和工商業使用者要全部進入市場,南方的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五省份,11月起將實現煤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交易,實行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
對還沒有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南方電網代理從電力市場購電,從12月1日起,執行代理購電價格。
此外,10月19日至22日,甘肅、山西、江西三省和寧夏先後宣布,取消一般工商目錄銷售電價,有序推動工商業使用者全部進入電力市場。
部分省市因相關落實措施尚未明確而延期組織交易,例如重慶電力交易中心10月14日發布通知,實施方案尚在研究制定中,決定暫緩組織11月電力直接交易。
此外,為做好迎峰度冬電力保供工作,北京電力交易中心10月21日提出,對已簽訂的第4季中長期燃煤發電合約,經原合約方協商一致,可對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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