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買上床 廣西女控夫遭色誘買千萬保險:每次開房後都買
廣西柳州一名張姓女子發現丈夫出軌一名女保險業務員7年,不僅向該女購買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保險,還多次轉帳總計350多萬元的「紅包」,其中有600多萬元是丈夫借來的錢。張女擔心600多萬元成了夫妻共同債務,憤而向女保險員追討,但由於丈夫和女保險員將千餘萬保險刻意做成50多分保單合約,將轉帳性質改變成業務性質,未能認定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單方面贈與,張女必須逐張打官司,但訴訟兩年僅追回89萬元,讓張女崩潰。
「結婚24年,突然發現丈夫出軌了7年。7年裡,他在那個女銷售員手裡買了1000多萬的保險,各種紅包、轉帳累計350多萬。更崩潰的是,其中600多萬是他悄悄在外邊借的。」
據封面新聞報導,張女說,2000年她和李某結婚,婚後共同創業。2024年秋,張女發現李某聊天紀錄中,一名女保險銷售員王婷(化名)與他關係曖昧,且丈夫對其有大量520、1314之類轉帳、紅包及各種運輸費、借款大額轉帳,累計350多萬元。「聊天紀錄、開房紀錄和酒店監控顯示,他們從2017年開始出軌。李某給王婷的家屬安排了工作,給她多個家屬轉過帳。」張女以李某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為由,起訴王婷夫妻,要求退還上述資金。
一審判決書中,王婷否認兩人存在不正當關係,稱雙方帳目往來是正常借貸、投資合作及保險業務關係;其中部分數額特殊的資金,是合作項目給李某帶來盈利後,李某為討好王婷選用的特殊數字。李某則承認與王婷的情人關係,對轉帳數額無異議。
一審法院認定,李某與王婷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李某侵害了張女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的合法權益,應被認定為無效,但僅認定其中897451.42元屬無效贈與,判令王婷向張女歸還此款項及相應利息。張女上訴。今年6月,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李某說每次開房之後都要買保險。保單裡有財產險、人壽險、大病險各種類別。有幾分受益人是我,我找保險公司投訴,保險給我退了。其他40多分,新華保險說李某是投保人,我無權申請撤銷。」張女說,李某還偽造身分自己掏錢給公司的多名工人買了保險。國家金融監管局柳州分局已確認新華保險柳州公司銷售過程存在誤導、銷售人員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對王婷、蔣某等人給予處罰。
針對其他40多分保單,張女與保險公司交涉無果後,就其中一分保單提起了訴訟。「法院說這些保單需要逐個立案,要打幾十起官司。我拿不出那麼多訴訟費。」家裡的孩子受事情影響變得自閉消沉,她也患上抑鬱症。「我已經心力交瘁了,我怕最後這筆錢沒要回來,還要背上600萬共同債務。」
她指丈夫與一名女保險業務員出軌7年,期間不僅購買超過1000萬元保險,還多次以紅包、轉帳等方式給付對方,累計超過350萬元。 因丈夫與女保險員把多筆保險拆成50多份保單,並將轉帳包裝成業務往來,法院僅認定其中897451.42元屬無效贈與,其餘爭議需逐案處理。 她擔心丈夫在外借的600多萬元會變成夫妻共同債務,也無力為多張保單逐一提告,雖已打官司兩年,僅追回89萬元,精神壓力極大。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