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點入室」殺害前女友 陝西男一審判死 當庭上訴
陝西西安一名張姓男子涉嫌跟蹤、踩點後,假扮快遞員闖入前女友家中將其殺害,案件12日一審宣判,張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認定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且在被害人求饒後仍持續行兇,殺人意志堅決,罪行嚴重。張男當庭表示上訴。
封面新聞報導,受害人雯雯家屬向記者證實,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下午對案件一審宣判。判決書指出,張男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在被害人不堪傷害向其求饒時仍然痛下殺手,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旁聽人員透露,張男當庭表示上訴。
案件發生於2025年11月。據起訴書,張男與雯雯曾是男女朋友,兩人於2025年4月分手。分手後,張男多次糾纏雯雯遭拒,之後開始預謀實施侵害。
同年11月12日起,張男開始跟蹤雯雯並在其住處附近踩點。11月22日凌晨,他前往自家民房取得一只32吋行李箱及一根帶鐵釘的木棍,準備伺機作案。當日上午,他曾前往雯雯居住的小區蹲守,但因看到雯雯與母親一起外出,未能下手。
11月23日上午8時許,張男駕車攜帶行李箱及木棍,再次到雯雯居住的小區樓道等候。待雯雯母親出門上班後,他假稱快遞員敲門,進入雯雯家中行凶。
據報導,案發後,張男曾使用拖把清理現場,並將雯雯手機裝入口袋。其後雯雯表姊前來探望,張男以雯雯不在家為由將其支開,並一度試圖將屍體拖至四樓樓道,製造被害人不在家中的假象,但未能成功,最後將屍體拖回室內。
張男離開時,將作案木棍、作案時所穿褲子及雯雯手機等物品裝入背包。下樓後遭雯雯表姊阻攔,背包被拽落,張男棄包駕車逃離,途中將雯雯的手機丟入灃河。當晚8時15分許,警方將張男抓獲。
經司法鑑定,雯雯因外力作用於頸部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
2026年7月11日,本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張男及其辯護律師主張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旁聽人員轉述,辯方曾表示「很多說法都翻供了,說只是想把她打暈,然後裝箱帶走」,檢方則建議對張男判處死刑。
雯雯母親表示,張男是西安鄠邑人,與女兒原為高中同學,兩人2024年在高中同學聚會上再次見面後開始交往。她曾從女兒口中得知,張男控制欲較強。分手後,張男仍多次透過微信及簡訊聯繫、糾纏雯雯。
此次一審判決後,張男當庭表示上訴,案件後續仍待二審程序處理。
起訴書指出,他在分手後多次糾纏遭拒,隨後跟蹤、踩點,並攜帶行李箱與帶鐵釘木棍伺機作案,最後假扮快遞員闖入前女友家中行凶。 法院認定他犯罪手段特別殘忍,被害人求饒後仍持續行兇,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且罪行嚴重,因此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在12日宣判,張男當庭表示上訴。依程序,案件接下來將進入二審,由上級法院再行審理與裁定。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