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余華英案二審 受害者:她竟狡辯經濟緊張才走錯路
人口販子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二審28日在貴州貴陽開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此案受害者楊妞花表示,余華英辯護稱自己當年經濟緊張才走錯了路,對此她不接受。
極目新聞報導,楊妞花1990年生於貴州織金縣,1995年冬天被拐賣至河北邯鄲,2021年才輾轉回家。但疼愛她的父母在她被拐後因為自責和傷心過度,在1997年和1998年就雙雙過世,家裡只剩下淪為孤兒的姊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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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楊妞花報案後,貴陽警方於2022年6月將人口販子余華英抓獲。經查,余華英曾化名張芸,在2004年拐賣2名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後於2009年刑滿釋放。再次落網後余華英供述,在1993年至1996年間她曾作案8起,拐賣楊妞花等11名兒童至河北邯鄲,被拐賣的兒童中甚至包括其親生兒子。
今年7月14日,此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楊妞花同時提出880萬元人民幣(約123.7萬美元)附帶民事賠償。9月18日一審宣判,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並向楊妞等3名受害者民事賠償各3萬元。余華英提出了上訴。
11月27日,楊妞花表示,雲南警方又查實一起舊案,余華英與丈夫曾在2003年從雲南拐賣一名兒童至河北,余華英的丈夫王某文已於今年9月被抓獲。楊妞花希望,這起被隱瞞的案件能成為嚴懲余華英的新證據。
報導指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11月28日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
在二審庭審中,上訴人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官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審判結束後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在法庭上辯護稱,自己當年太年輕,而且經濟緊張,才不小心走錯了路。對此,楊妞花表示不認可:「你經濟緊張,可是你造成我們家家破人亡,我和我姊姊成為孤兒,我們有多困難?那時候大家都經濟條件不好,別人怎麼沒拐賣兒童?」
楊妞花說,余華英並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還堅持判得太重。在自我辯護後,余華英在法庭上向所有被拐兒童家庭鞠躬道歉,楊妞花當庭表示不接受:「你道歉能換回我爸媽的生命嗎?」希望法院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死刑原判,給她和其他被拐兒童家庭一個公平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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