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女被毆 用高跟鞋將對方打成8級傷殘 被判3年

在廣西南寧經營店舖的盧姓女子與肖姓男顧客發生爭執,並遭對方以高壓鍋蓋砸店。兩人被警方帶回調查途中又爭吵,盧女憤而脫下高跟鞋將肖男打成八級傷殘,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並賠償對方20萬餘元人民幣(約2.8萬美元)。盧女不滿肖男未被判刑,一度拒付賠償,直到七年後,近日才支付。盧女遭遇獲不少網友同情,諷「看來在中國挨打真的不能還手」。也有人認為,盧女確是防衛失當,判刑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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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早報報導,2016年,盧女經營著一家店鋪,有一天,肖姓男顧客在店裡和她發生爭執,用高壓鍋蓋將玻璃店門打碎,盧女隨即報警。民警將二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在乘坐巡防車去派出所途中,兩人繼續爭吵,肖某拳打盧女,盧女脫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頭部受傷。因事發突然,車上的民警未能及時阻止。經鑑定,肖某的傷構成八級傷殘。
最終,盧女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同時,法院還判決盧女賠償肖某醫藥費等共計2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服刑的盧女未支付賠償金。
2017年底,案件執行過程中,法官發現盧女名下有套房在貴州貴陽市息烽縣某小區,隨即對該房產進行了查封。去年該房產的查封限期即將屆滿,執行幹警再次上門,見到了刑滿釋放的盧女。
「該坐的牢我也坐了,這件事肖某也有錯,怎麼不執行他?」心有怨氣的盧女不想支付賠償款。經執行幹警解釋後,盧女逐漸平靜。
今年5月上旬,盧女和家人湊齊20萬餘元,近日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一次性支付完賠償款。盧女表示,還完這筆錢,心裡也踏實了。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看來在中國挨打真的不能還手」、「肖某先動的手,盧莫弄高跟鞋還擊,這不是正當防衛嗎…還有沒有法律」、「誰是主動攻擊的一方?不是有個尋釁滋事罪嗎?這個男的在美麗國早就吃花生米了、「壞人如此囂張,原來是有法律保護呀!怪不得人稱奇葩」。
但也有網友表示,「用高跟鞋打擊對方臉部,明顯防衛失當。特別是使人至殘,所以判刑合規。不要一聽是男人打女人。女人就全對。用高跟鞋底打人頭部,並使人至殘的女人,要比一般男人更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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