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年薪賠上億 藥企財報造假案 掀獨董辭職潮

中國康美藥業因財務造假,法院12日宣判5名獨立董事連坐,須賠償共人民幣3.69億(5776萬美元),相較於每年人民幣10萬(約1.56萬美元)酬勞,康美獨董們恐傾家蕩產,連帶引爆上市公司獨董排隊離職,從12日至19日,A股已有26家上市公司獨董請辭走人。
5人被判須擔責 1周已有26家A股獨董走人
上海證券報報導,根據判決,涉及「康美案」的五名離任或在任獨立董事,被判承擔連帶責任,合計賠償金額最高約人民幣3.69億元。
年均薪酬僅約人民幣十萬元,連帶賠償責任卻逾人民幣億元,「康美案」幾位獨董也被人戲稱為「最慘獨立董事」。
華南一位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獨董的大學教授指出,儘管承擔著數億元的連帶賠償責任,並不代表就一定是要付出這麼多的代價,最後落實到這幾位獨董頭上具體是多少,還要看實際情況,但判決起到的影響肯定不小,起碼心理層面會有些震撼。
獨立董事是否需要承擔天價的連帶賠償責任,業內爭論不下。中國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姝威,身兼萬科、格力電器、中光學等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18日晚間在朋友圈也發出長文,發表自己的看法。
劉姝威指出,「對於康美藥業肆無忌憚的造假行為,作為獨立董事無動於衷,既然沒有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責任,如今受到法律的制裁,冤枉嗎?接受擔任獨立董事的邀請,就意味著你將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如果自己做不到這一點,為什麼要擔任獨立董事呢?」
實際上,獨立董事因不盡職盡責遭受重罰,先前已有案例,今年3月12日,廣東榕泰公告了一則證監局作出的處罰告知書,其中針對該公司四位獨董適用新證券法,給予人民幣50萬元罰款。
據廣東榕泰2019年財報公告,該六位獨董年度津貼為每人人民幣六萬元。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