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女搭網約車遺落LV包 乘客撿到索償600元人民幣

湖南長沙一名女子日前搭網約車遺落LV包,司機稱,後來上車的乘客撿到索要600元(人民幣,下同,約83.41美元)的報酬,大家覺得合理嗎?
瀟湘晨報報導,家住長沙的王女士近日在朋友圈更新了這樣一條新消息「包掉了」。原來,王女士11日和朋友去烈士公園拍照,搭網約車回朋友家時把包落在司機的車上,但她直到13日回家時才發現這件事。13日傍晚,王女士聯繫到司機,但司機表示包被王女士後面上車的一個男子撿到,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報酬。
據報導,王女士提供與司機師傅聊天的紀錄顯示。司機表示他在瀏陽,對於包的事情,他只能幫忙問下後續上車的乘客。當晚,王女士多次微信聯繫司機,都沒有得到回覆。「那個包大概7900元,包裡還有一塊玉,是奶奶留下的遺物。」
「第二天我用朋友手機聯繫到了他,我們說報警了他才說幫我們聯繫。」聯繫上以後,司機表示包被後續上車的一個男子撿到,並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報酬,表示會託人送包。此外,王女士還需加上150的車費一共750元,並說600元是給撿到包的男子,150是給幫忙從瀏陽送包的司機。王女士說,她曾向司機索要男子的電話時,司機表示男子撿到東西想要錢不好意思聯繫她。
對於是否存在這樣一個男子,王女士表示質疑,但畢竟包還沒到手,所以她也只能繼續和對方溝通。「我一說我去找警察協助,他就說再去問問。」王女士表示,她最多能夠給300元。
王女士表示,她是有想給司機一些報酬的,但司機態度讓她無法忍受。目前,司機已經將包存放在快遞點,王女士也將300元轉帳給了他。至於是否是後續乘客撿到的包,王女士表示她也會去了解清楚。
報導稱,類似撿到失物索要報酬的糾紛其實並不少見。10月3日,在廣東廣州,周先生的錢包被他人撿到後,遭對方索要5000元歸還費,對方稱「別報警嚇唬我,不然把錢包燒掉」;此外,在今年7月,長沙一名大學生在外打車時不小心把車遺落在網約車上,當他用同學手機聯繫司機時,卻被索要200元的「送還費」。
據報導,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等相關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同時,李律師表示,主張回報明顯高於保管成本成本費用或是沒有補償就拒不返還財物,則不能得到支持。如果乘客核查後發現,並不是乘客拿的包而是司機本人,那司機的行為則甚至涉嫌侵占和敲詐勒索違法了,應當予以譴責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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