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呼格案」遭記過 昔刑警隊長自縊

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原刑警隊長劉旭,傳出在2019年自縊身亡。劉旭曾因「呼格吉勒圖冤案」被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封面新聞報導,年僅18歲的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在1996年4月9日,於呼和浩特市發現發現一名女子被姦殺,遂向警方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4·9」女屍案的殺人兇手。呼格遭嚴刑逼供,最終法院在案發後61天內完成一審和終審,並對呼格吉勒圖執行死刑。
直到2005年呼和浩特市破獲一起系列殺人案,一名叫趙志紅的疑犯落網,意外供述出自己才是當年女屍案的真兇。
2014年11月,「呼格案」案才重新進入再審程序,呼格吉勒圖改判無罪後,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大白新聞報導,劉旭因牽涉多年前的刑事案件,於2019年10月份前後被當地紀委調查並要求其「說明當時情況」。在其再次接到赴紀委配合調查的通知後不久,劉旭即「神秘消失」,包括家人在內均無法獲悉其行蹤。三天後,劉旭被發現在呼和浩特市東郊的一片樹林內自縊身亡。
據報導,劉旭自縊前夕,寫好遺書留在家中後隻身外出。外出時未攜帶任何證件、通訊工具和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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