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摔癱獲賠180萬 律師竟拿90萬 廣州當局要查

2016年農民工楊昌茂在工地受傷致全癱,他的兄弟委託廣州某律所辦理工傷賠償,並約定若賠償額在人民幣90萬(約14萬美元)以上,楊只收90萬,剩餘全歸律所。2020年9月6日,楊獲賠180萬,律所依合同拿走一半。但楊前妻認為律師費過多,10月到廣東司法廳上訪。廣州司法局近日回應稱,已啟動調查程序。
新京報報導,2016年7月12日晚,來自貴州惠水縣的楊昌茂在某公司承建的廣州市某工地工程車上卸貨時,被吊車鋼繩撞擊後,從車上摔倒在地,造成頸補椎爆裂性骨折,頸脊髓損傷並全癱。
楊昌茂的兄弟委託廣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辦理工傷賠償。今年9月6日,楊昌茂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書,獲得一次性賠償款180萬元。根據協議,律師所拿走90萬元作為律師費。楊昌茂親屬感到難以接受,多次找當事律師,試圖再拿回一些錢,但沒有得到回應。此事曝光後,引來熱議。
據報導,這場由律師費引發的爭議,反映出律師行業對工傷賠償案件「違規」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潛規則。所謂風險代理收費,通俗理解,就是律師打贏官司才收取律師費。
該案中,勞動者本來就是弱勢方,受傷後更處於不利地位,涉事律所代理訴訟拿到一半的高額賠償金,遠超《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的收費「天花板」,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難免給人不擇手段、不分對象「吸金」之感,也無助於律所良好形象的維繫。
廣州司法局近日在官方微博表示,高度重視律師涉嫌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有關情況,依照律師管理的相關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已經依法依規啟動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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