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 完成求情程序 兩周內判刑
香港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完成求情程序,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分別陳詞,法庭預計兩周內判刑,並將就支聯會財務能力再作處理。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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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28日完成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程序,預計兩周內判刑,法官稱支聯會作為組織只能判處罰款,而對案中罪成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律師以「情節較輕」求判處五年以下監禁,案中罪成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自辯堅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數度被法官多次打斷。
李卓人及主動認罪的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求情,指兩人涉案行為應屬「情節較輕」。他指出,國安法生效至支聯會解散僅約14個月,涉案行為主要涉及宣傳及口號,沒有計畫及時間表,亦無證據顯示有人因支聯會煽惑而作出具體顛覆國家行為。
鄒幸彤則選擇自辯,稱本案「講來講去是追求民主有罪」,並堅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她拒絕從犯罪角度分析支聯會過去的行為,陳詞期間多次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打斷。李運騰認為她並非在作求情,並強調案件審理的是行為而非信念。
李運騰亦關注本案與「三十五+民主派初選案」相比,是否涉及更嚴重的顛覆國家政權行為。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分為「情節嚴重」及「情節較輕」,分別可判監五年至十年,以及五年或以下。
此外,李卓人及鄒幸彤已被關押約三年十個月,何俊仁則約三年六個月。已解散的支聯會只能判處罰款,辯方將於31日就其財政能力提交書面陳詞。
法庭已完成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程序,案件預計在兩周內宣判。法官並指出,已解散的支聯會作為組織只能判處罰款。 辯方認為兩人涉案時間主要介於國安法生效至支聯會解散的約14個月,行為多屬宣傳及口號,缺乏明確計畫、時間表與實際顛覆行動證據。 鄒幸彤自辯時表示自己堅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並認為本案是在懲罰追求民主。法官李運騰多次打斷,稱她並非在作求情,案件審理的是行為而非信念。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