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續審 區諾軒稱「墨落無悔」讓泛民無退路

「47人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昨日續受審。控方證人區諾軒接受辯方盤問時聲稱,參與「初選協調」者對是否「積極」否決預算案並沒有共識,而「35+立會過半計畫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初稿)」的文件中提及「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眼,是案中另一被告戴耀廷為了迎合不同人的觀點而加入的,直至「抗爭派」於2020年6月發表「墨落無悔」聲明書,減低了「模糊性」,即令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減少彈性及「走盞」(鬆動)的空間。
文匯報報導,在「初選」是否合法的問題上,區諾軒稱自己「仍在法律上信任戴耀廷當時重申『看不到違法』的觀點」,但「基於我的政治判斷開始響起問號」,而在中聯辦同月14日發聲明指違法後決定「盡全力」解散整個「初選」云云。
區諾軒昨日在庭上接受代表被告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
潘熙指,戴耀廷於2020年7月7日在《蘋果日報》發布《民主派35+『初選』會否觸犯國安法》的文章,問區是否直至當日仍相信「初選」是合法。區同意。潘其後又展示同月9日戴於臉書回應當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指組織計畫參與「初選」或觸犯香港國安法的帖文,再問是否當日仍相信「初選」是合法,區稱:「法律上我信任了戴耀廷當時的觀點,但政治上我開始響起問號,這是基於我的政治判斷。」
法官質疑既然區已留意有官方機構指「初選」涉嫌違法,為何仍繼續「初選」。區回應稱有兩個原因,一是當時的確對法律未有正確認識,包括不明「非法手段」的意思;二是「初選」當時已如箭在弦,同月10日警方又去搜查「香港民研」檢取證物,同月11日、12日已要進行「初選」投票,自己沒足夠時間冷靜思考。
潘熙又在庭上首次披露一封由區諾軒今年1月向被告公民黨前副祕書長鄭達鴻撰寫的私人信件,內容批評公民黨「搶韁」開記招表明會否決預算案屬於「民粹」,又稱鄭達鴻與本案另一被告、公民黨前執委會成員李予信因此「受累」, 他自己亦「連累」了不少人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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