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映掀爭議 香港導演張婉婷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停映

由香港英華女學校委託導演張婉婷攝製、歷時十年追蹤該校六名女生成長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放映以來拍攝和處理手法引起倫理爭議,電影於2日正式公映,張婉婷昨宣布,今天起暫停公映,稱「人緊要過電影」,身為導演責無旁貸,並向主角、學生、團隊等人致歉,並表示學生家長2012年簽署的同意書,已包含同意在戲院放映。
張婉婷道歉:責無旁貸
明報報導,事件緣於從未現身公開宣傳的主角之一阿聆在「明周文化」撰寫萬字文前日刊出,她稱由始至終不同意以任何形式公開放映,曾與校方反映訴求無果,指校方與製作團隊無尊重意願;受訪片段出現在紀錄片的港隊單車運動員李慧詩昨日稱是「被通知」成為電影一部分。
據報導,英華女學校昨稱,鑑於「給」公映帶來負面影響,除了會繼續關心受影響同學,亦與張婉婷及校董會達成共識決定今起暫停公映,讓各方有時間釐清問題,商討合適處理方法。前校長李石玉如向校友發信稱,作為紀錄片計畫發起人「責無旁貸」,「為了當初這個意念而引起學生和學校種種的困難,我深感抱歉」。
報導指,張婉婷稱開拍前各方已簽同意書,當時雖未知能否公映,但指首份同意書已包括可在戲院或不同媒體公映,「中間可能是有些理解落差」,又指紀錄片收入用作學校籌款。她說,當片中女生中五、中六時,她曾向她們提及有發行商有興趣發行該片,當時阿聆在場,有另一女生得悉該片將上映時要求退出,阿聆有勸說該女生,稱已簽同意書。公映前曾辦不少包場放映和參加電影節,阿聆父母及弟弟有出席其中一場,故張理解為對於公映「她(阿聆)OK」。
李慧詩被出鏡:不尊重
報導稱,紀錄片出現李慧詩2016年訪問片段。李昨在臉書表示,自己是「被通知」成為電影一部分,當年已覺得張婉婷訪問內容奇怪,她說因片段由張擁有,放映無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對的?沒有犯法,是否就不用當事人同意?那怕是事先『知會』一聲以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報導指出,阿聆說,曾掙扎應否公開事件,如今公開是因忍耐已到臨界點,校方曾說電影正評多,若她公開事件所受的傷害可能更大,但上周陸續出現質疑電影有倫理問題的討論,為她帶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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