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油麻地暴動案 歌手罪成 法官:在場便是參與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18日在油尖旺一帶發生連串衝突事件,歌手莊正等11人被控暴動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表示很多暴動者都是「不動口、不動手」,未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但蓄意在場壯大聲勢便是參與暴動,裁定包括莊正在內10人暴動罪成,另1人在高處觀察示威,法官稱他是「好事之徒」,未證明參與暴動罪脫。
明報報導,11名被告為電器技術監督歐陽浩明(案發時25歲,下同)、攝影師翟柏龍(28歲)、學生湛沛林(19歲)、髮型師陳思進(18歲)、文員陳子宏(21歲)、鄭太君(25歲)、莊正(28歲)、學生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音樂教師簡澧然(24歲)及酒吧店員黎子欣(22歲)。
據報導,法官林偉權稱,警方在封鎖區拘捕11人,但沒有證人能說出各人被捕確實位置,只有影片顯示陳子宏曾站在港鐵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蓋。辯方一度爭議,可能有被告在警方推進前誤入暴動範圍,惟林官表示當時暴動範圍火光熊熊,持續有爆炸聲,「恍如戰場」,裁定11人在警方夾擊行動前已身處暴動範圍。
報導稱,警方從翟柏龍和莊正的手機找到WhatsApp信息,兩人談及「最後一戰」,林官認為顯然是談論參與暴動。林官續稱,湛沛林、周嘉慧、周諾澄、簡澧然和黎子欣戴口罩和管有額外衣物等,顯然有預備參與暴動。除了陳子宏,其餘10人均在彌敦道附近地面被捕,林官稱他們知道該處發生暴動,並蓄意壯大暴動人群聲勢,裁定10人罪成。
報導說,證供顯示,陳子宏當晚被發現身處油麻地站建構物上蓋,看來一早攀上該處,林官認為陳子宏沒有相機或腳架,但有可拍攝的手機,若他曾參與地面的暴動,應不會位於較高處,故他看來正觀察暴動,裁定他罪脫。
報導指出,林官質疑年輕人沒有及早承認過錯,只是心存僥倖,重申暴動罪嚴重,法庭不會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本案押後至明年1月7日判刑,罪成10人還押候判。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