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港若無律師接案 黎智英可送內地審訊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英籍律師引發爭議,港府就《港區國安法》提請人大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說,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與《港區國安法》立法精神吻合;他認為,難以為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訂例外情況。如果最終無本地律師接手案件,可移送內地法院審理。
中通社報導,譚耀宗4日在電視節目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般會在12月底召開例行會議,但具體開會日期以及議程仍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他認為,此次釋法工作不算複雜,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
譚耀宗也說,在牽涉國家安全的案件中,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與《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邏輯吻合。國安法屬大陸法制度下訂立的條例,如果用普通法角度理解,就可能「對不上號」。
譚耀宗進一步說,港區國安法條文已訂明,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涉及國安案件不可在香港審理,就應該移送內地法院審理,但他不會猜測黎智英被移送內地審理的機會。
港府律政司早前就高院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律師抗辯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隨後,香港特首李家超向北京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
香港新聞組/香港5日電
明報報導,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拒絕律政司就反對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的上訴許可申請,特首李家超隨後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阻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
譚耀宗昨午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後,被問到黎智英案應否移交內地審理,他形容相關問題屬假設性,稱要視乎全國人大常委會意見;並指出香港有很多律師,相信黎智英沒可能聘請不到。
港澳辦發言人上月28日就黎智英案回應,指批准英國大律師代理該案有違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昨日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發言時,特別指出港澳辦今次表態「分量很重」,社會各界應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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