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律政申請押後7天審訊 李家超:人大釋法後進行最適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原定12月1日開審,特首李家超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以阻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抗辯。據悉,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押後審訊七天,以待處理人大釋法。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案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進行,是最適合、最能符合案件以及整體法制上的利益。
明報報導,黎智英的代表律師表示,預料案件明日仍會開庭爭論押後事宜,法律團隊正商討下一步如何處理,但肯定不會同意押後審訊。
報導,人大常委會原定12月底開會。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回應稱,不清楚人大常委會何時處理釋法程序,至昨午未收到通知要加開特別會議。至於釋法程序,他稱由於這次不是解釋「基本法」,料毋須先徵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程序上或會先經人大法工委處理,他不肯定整個程序需時多久。
據報導,律政司回覆稱,已去信高等法院申請押後黎智英的審訊,對進行中的案件細節不作評論。直至昨晚,司法機構網頁仍顯示黎智英案將於明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估計審訊30日。
報導稱,李家超昨早表示,留意到三個中央代表機構的聲明支持他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相信中央會重視他在報告提請釋法,料中央會盡快處理。他說感覺到中央對事件高度重視。被問到釋法及押後審訊對已被捕近兩年、已預期即將受審的黎智英是否不公,李家超沒正面回應。
報導說,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李家超作為特首及國安委主席,有責任推進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及機制建設,與法院審理案件是各司其職,而特區政府一直很尊重法庭裁決。被問到估計何時會完成釋法程序,譚惠珠說相信會快,人大常委會12月底將開會,若將黎智英案押後至明年審訊,人大常委會就未必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據報導,「港區國安法」無明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審訊,特區政府稱會嘗試透過人大釋法釐清立法原意。研究憲法的城大法學院教授林峰解釋,本次釋法狹義上可被視為修改法律,而人大常委在內地「立法法」下能否透過釋法來修法,本身存在爭議及疑問。
「立法法」是規範國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動、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的重要憲法性法律。10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立法法」修正草案,擬將「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法律。
報導指,不過,從本地法律層面而言,林峰說由於終審法院從1999年居港權案到2016年宣誓案,都表明人大常委會可通過釋法,解釋、澄清甚至修改法律。至於日後中央可否基於國安理由限制外籍法官參與國安案件,他說這問題已可透過國安法指定法官解決。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