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律師案 李家超護國安 提請人大釋法

針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大律師為其國安法官司辯護,特首李家超深夜發稿表示,他將會就此尋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指要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就此表示,人大是否釋法,這留待人大決定。
綜合媒體報導,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表示,他昨天收到北京中央方面通知,就香港維護國安問題提交報告,而他稍早時也就黎智英獲得法院批准聘用海外律師一事召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他說,他將會向北京中央就香港維護國安問題提交報告,並就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一事,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依照「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
他說,解釋的重點是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處理本地的國安案件。李家超強調,香港國安法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相對本地法例有凌駕性。
他表示,所以尋求人大釋法的原因之一,是國安法凌駕於香港其他法律之上;二是國安問題是香港頭等大事,必須落實國安法;三是國安問題複雜,有些勾結等潛伏行為是看不到的,且有可能在海外發生,防範不易。此外,海外有部分國家敵視國安法,更因此制裁中國,「干預」香港事務。
他並說,目前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排除相關律師來港審理案件時,不會受到海外政府或相關組織施壓,以及是否遵守保密原則。
黎智英被香港當局依國安法起訴,他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辯護,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再上訴至終審法院,但終院昨天拒絕批出其上訴許可。
換言之,黎智英可以聘用英國大律師為其辯護。
本案預定12月1日開審,目前未知人大常委會是否會在開審前釋法。
針對此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自己曾參與審議「香港國安法」,這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容許海外大律師參與審理國安法案件是完全不合適的,外國也不會這樣做。
對於人大會否就此釋法,譚耀宗說,這留待人大常委會決定,而人大常委會下月底有例行會議,如果要釋法,這是方便和合適的日子。
被問到人大會否提前釋法,他說不清楚,但相信人大常委會一定知悉此事,會研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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