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羊村繪本案 5人各判19個月 被告:不後悔

香港「羊村繪本案」昨日宣判,五名被告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方梓皓被香港法院裁定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各被判囚19個月。法官指被告透過繪本向幼童「洗腦」,荼毒孩童思想,播下社會動亂的種子,呼籲被告「離開思想的牢籠」;黎雯齡反質疑「有限制的自由是否是真自由」,楊逸意則表示「只有人心可以審判」。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五名被告是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去年7月因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三本童書,遭香港當局逮捕,港府並於去年10月撤銷工會登記。香港警方指控五名被告出版「反送中」煽動性繪畫,意圖美化暴力,把涉嫌犯罪者英雄化,以及煽動兒童憎恨政府和司法制度。
明報報導,「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在判刑時表示,「羊村繪本」引導幼童相信香港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是向幼童「洗腦」。郭偉健認為繪本「灌輸恐懼、惡感、不滿」等情感,教導孩童若不反抗,便會喪失一切甚至被殺,毫無疑問是引導出特定答案,荼毒孩童思想,播下社會動亂的種子。
針對辯方主張不應過分限制言論自由,郭偉健反駁,即使在歐洲也不能以言論自由為名,否定納粹屠殺猶太人,反問「你們何以有權否定中央對香港的主權?」郭偉健重申,描述中港兩地割裂是「道德上錯誤」,「應被教育愛國」的幼童,卻遭灌輸這些思想。
面對判刑,楊逸意表示無悔自己的選擇,「不後悔站在羊的一方」,「唯一後悔的是來不及在被捕前出版更多繪本」。
黎雯齡等五人於去年7月22日被捕,已被押逾12個月,雖被判刑19個月,但扣除假期後,應可在一個月後刑滿獲釋。散庭時,有旁聽者向被告稱「中秋節快樂」,各被告揮手回應,伍巧怡則舉起心形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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