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初選涉國安法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香港民主派2020年立法會選舉前舉行初選,有47人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承認控罪,何桂藍、林卓廷等18人不認罪。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戴耀廷、黃之鋒、區諾軒等29人承認控罪,將交香港高等法院擇日判刑,初步排期分別在10月和11月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認罪29人的案情長達150頁,指稱認罪被告案發時分別為大學副教授、時任或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政治人物、工會領袖或商人。其中戴耀廷發起及提倡案中串謀,聯同區諾軒廣發多篇文章遊說宣傳,包括「攬炒的時代意義」等。
另外18名被告擬不認罪,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他們包括吳政亨、何桂藍及林卓廷等。
香港立法會原定2020年9月選舉,當年3月有學者建議民主派應就整場立法會選舉成立「初選委員會」,討論初選安排,其後戴耀廷撰文提出兩階段協調及公民參與的初選機制。香港民主派當年7月11日起一連兩日舉行初選投票,因其目標是獲得立法會過半議席,被稱為立法會「35+初選」。
當時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事前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中顛覆政權罪。
2021年1月6日,香港警察國安處發動全港大搜捕,55名初選發起人和參與者先後被捕。同年2月,港警正式落案起訴其中47名民主派人士,他們多數均已被拘押。
另據港媒報導,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8月12日,警方共拘捕了215人、檢控5公司,其中已完成審訊的被告有13人,全部已被定罪,其中6人就「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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