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潘曉穎母親盼重新考慮在港審案

陳同佳案受害者潘曉穎的母親前天透過媒體表示,已經是第四個中秋沒有和女兒一起過,仍然痛心難過。她表示,既然現時香港和台灣雙方各持己見,是否可以重新考慮在香港審理這宗案件,希望港府能在本屆任期內解決案件。
綜合媒體報導,潘曉穎母親除了希望港府重新考慮在香港審理該案,還希望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幫忙勸說各方盡快解決問題,包括由陳同佳親自帶上證據到台灣投案。潘曉穎母親透過MIHK TV播出她的錄音。
香港保安局昨對此回應稱,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許陳同佳入境台灣,雙方警務單位即可展開安排研究,以認真及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案件就能了結。
香港保安局回應此問題時指出,香港現在沒有法例容許政府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港府也沒有權就自首的事代替陳同佳作決定或安排。至於潘曉穎母親質疑警方向陳同佳提供安全屋的作法,保安局指,不評論任何人是否受警方保護。
管浩鳴則指出,十分明白潘曉穎媽媽的感受,相信任何關連到這件事的人,都不會有好心情。至於陳同佳何時去台灣自首,要視乎有關手續批准的時間。
此外,據香港政府網發布,港府保安局長鄧炳強與俄羅斯司法部長,21日分別代表香港政府及俄羅斯政府,透過視訊會議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和移交被判刑人的雙邊協定。
據發布,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中表示,香港和俄羅斯均致力通過國際合作打擊罪案。21日簽訂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和移交被判刑人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根據香港基本法,在北京授權下,港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移交被判刑人協定體現了香港和俄羅斯雙方的共同信念,就是容許被判刑人返回原居地服刑,免除語言和文化障礙,而其親友又能更經常探望,有助他們改過自新。因此,香港政策是盡量促進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這類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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